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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基斯坦宪法的50年之旅

1973年的今天,巴基斯坦国民议会取得了令人生畏的成就,赋予了该国一部永久宪法,这是由该国人民直接选举产生的议会制定的第一部文件。在此之前,巴基斯坦的宪政之旅一直是杂乱无章的。

从独立到1956年,该国根据1935年的《印度法案》运行,在分治9年后,该国获得了第一部宪法。然而,它虽支持了议会统治的承诺,但仅实行了一小段时间,就被时任总统伊斯坎德尔·米尔扎少将废除,宣布戒严并将权力移交给陆军参谋长阿尤布·汗将军。

阿尤布·汗将军在1962年将他自己的以及该国的第二部宪法强加给巴基斯坦,建立了总统制并赋予基本民主制度。但叶海亚·汗将军(Gen Yahya Khan)1969年掌权后搁置了第二部宪法。

在1971年悲剧发生,人们在这些宪法实验和威权干预的余波中开始寻求一部新的基本法。时任总统佐勒菲卡尔·阿里·布托和东巴基斯坦分离后的制宪会议面临着相当大的挑战,当时的该国面临着政治、经济和社会问题上的严重分裂。但议会中的各党派还是在这些困难的情况下,开始了制定新基本法的艰巨而重要的任务。

1973年宪法的通过之路并不平坦。执政的巴基斯坦人民党(PPP)和反对派联盟之间的分歧很大,双方领导人经常互相指责。宪法的通过到了最后关头,甚至在即将通过的几个小时前,观察员既不确定这项任务是否能完成,也不确定反对派是否会结束对议会的抵制。然而,对话和政治家风度赢得了胜利。布托的法律部长阿卜杜勒·哈菲兹·皮尔扎达(Abdul Hafeez Pirzada)是让1973年宪法通过的幕后推手,因为他告诉众议院反对派已经结束了抵制行动。该国似乎完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事情:在两极分化中,就一部“本土”宪法达成共识。

1973年宪法为巴基斯坦提供了今天的基本结构:直接选举的议会制度和联邦制的两院制立法机构。在齐亚和穆沙拉夫的军事统治时期发生最严重的宪法危机,但通过参议员拉扎·拉巴尼等人的不懈努力,2010年的第18修正案通过确保省级自治和消除军事强人造成的破坏,恢复了原始宪法的精神。宪法经历了暂停、毁坏和军事政变,表现出了它的韧性。

1973年的宪法是一个完美的文件吗?不一定,但正如第18修正案所示,它配备了解决纠纷和缺陷的工具。只有尊重宪法秩序,切实落实《基本法》确立的崇高目标,才能解决问题。无论是穿制服还是平民的修补打开了“即用主义”的大门,释放了威胁联邦存在的力量。

巴基斯坦今天所处的困境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放弃了宪法框架。尊重这一框架意味着所有机构都要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事,比如军方要抵制其救世主情结,向民选政府屈服;政党和文职领导人相互容忍,为他们的争端找到民主的、符合宪法的解决办法,而不是威胁要推翻现行制度,或赶赴拉瓦尔品第寻求“指导”;高级司法机关不受任何“改写”宪法的诱惑。

一部宪法的好坏取决于政治精英,尤其是建制派所奉行的精神。这句话在1973年4月10日和今天一样适用,巴基斯坦的权力掮客可以从1973年的宪法制定过程中吸取很多教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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